木栖ch_
26-05-23 12:14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老板一个滚字赔了员工近16万元#冲突爆发与公司处理
2020年5月15日,上海某化工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丁力(化名)与法定代表人冯总因工作争执,被当众呵斥“滚”后离岗未返岗。6月9日,公司以“擅自离岗、连续旷工超15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丁力申请劳动仲裁索赔15.98万元被驳回,一审法院认定“滚”字属情绪化表达,不构成解雇意思,员工缺勤属主观旷工。
二审改判关键依据
公司消极管理责任:法院查明丁力离岗25天内,公司从未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催告返岗,甚至委托律师沟通工作时仍回避复工安排。
复工请求被敷衍:5月29日丁力携妻子主动返岗要求上班时,冯总仅回应“回去等”,未明确用工意图。
指令不明归责企业:二审认定“滚”在办公场景下易被员工合理理解为驱逐指令,且公司后续模糊态度加剧劳动关系混乱,丁力不构成主观旷工。最终改判公司支付赔偿金159,800元。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