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棚沟旅游景区
26-05-23 19:21 微博认证:理县毕棚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官方微博

【关于禁止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的公告】

广大游客、户外运动爱好者、旅游经营主体及社会各界群众: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内登山管理办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关于加强未开发开放区域旅游活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就禁止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禁止范围本公告所指“未开发开放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对外开放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未规划建设的山林、峡谷、河流、湖泊、山峰等区域,以及因安全隐患、生态保护等原因被划定为禁止进入的区域。

二、严格禁止行为1.任何游客、户外运动爱好者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徒步、露营、探险、溯溪、攀岩、露营等各类旅游、休闲、运动活动。2.旅游经营主体不得组织、诱导、招揽游客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开展旅游活动,不得发布相关区域的旅游线路、攻略等信息。3.禁止在未开发开放区域从事搭建临时设施、野外用火、丢弃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相关责任与后果未开发开放区域普遍存在地形复杂、通信不畅、气象多变等情况,极易发生迷路、失联、溺水、坠落等安全事故,且救援难度极大。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导致自身受伤、被困或造成他人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救援费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前提和底线,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选择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的旅游场所和活动,共同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旅游环境。

特此公告。 #毕棚沟[超话]# #毕棚沟#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