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inrichIeong
26-05-24 07:13

Play the music. 音樂如果不能玩起來,一是能力不夠(技術撐不起野心),二是思想被套牢,缺乏想像力,太把音樂當成刻板的「任務」。別忘了,演奏音樂在英文裡本來就是要搭配動詞「Play」(玩)。

只有當你的基本功、樂理、樂感達到了極高的水準,技術不再是你的絆腳石時,你才能從「匠人」變成「玩家」,在規則之上肆意揮灑、大膽破局。

放眼古今中外,那些真正被稱為「大師」或「天才」的音樂創作者,無一不是把音樂「玩」到了極致:

比如巴赫,他是把音樂當成「遊戲」的祖師爺。別看他的音樂聽起來嚴謹神聖,巴赫其實是個超級「數學玩家」。他的賦格曲和對位法,正著彈、反著彈、倒過來彈都能完美和諧,把旋律當成精密積木玩起來。

再比如莫札特,他的創作常常是信手拈來,甚至發明過「音樂骰子遊戲」,靠擲骰子來決定小節的拼接。沒有絕對的絕對音感和深厚到變態的作曲技術,誰敢這麼隨性地玩?

帕格尼尼是小提琴界的「魔鬼玩家」。為了挑戰極限,他故意在曲子裡寫滿常人根本拉不出來的超高難度技巧,甚至在演奏時故意弄斷三根琴弦,只用一根G弦也能把曲子拉完,這就是技術碾壓帶來的極致狂傲。

貝多芬是古典主義裡的「狂暴玩家」。在人們都覺得交響樂應該優雅得體時,他偏要「玩」極致的情感爆發與動態反差。憑藉極高的作曲造詣,他硬生生砸開了浪漫主義的大門。

鋼琴詩人蕭邦也是「彈性速度」的極致玩家。他的指尖技巧已經練到了化境,所以他敢於打破節拍的死板限制,讓音符如同呼吸般自由延展,用偷來的時間把鋼琴「玩」出了如人聲般繾綣的歌唱性。

邁爾士·戴維斯的爵士樂,精髓就是即興和「玩」。厲害就在於永遠不按牌理出牌,從酷派爵士玩到融合爵士,他的每一場Live都是在重新發明自己的歌。有了頂級的吹奏和和聲理解能力,他才能把錯音都吹成神來之筆。

麥克傑克遜,這位流行樂之王,更是節奏的終極玩家。他那不可思議的律動感,讓他能把自己的嗓音當作打擊樂器來「玩」,那些標誌性的喘息、打嗝聲,全都是建立在頂尖Vocal控制力上的神來之筆。

皇后合唱團更是風格融合的瘋狂賭徒。一首《波西米亞狂想曲》無縫縫合了抒情歌、歌劇和重金屬搖滾。如果沒有佛萊迪那華麗到無可挑剔的唱功和布萊恩·梅精準的吉他,這種「亂玩」根本無法成為傳世經典。

小紅莓樂隊主唱多麗絲(也就是王菲模仿的對象)是真假音轉換的魔術師。她把愛爾蘭傳統的約德爾唱法融入搖滾,那種在空靈頭腔與硬朗胸腔之間瞬間切換、甚至帶點撕裂感的「玩」法,成為了極具辨識度的時代烙印。

Taylor Swift也是音樂產業與敘事的頂級玩家。從鄉村、流行、合成器流行再到獨立民謠,她的每一次「時代」切換都是一場華麗的變身。她能這麼自在地跨界玩耍,靠的是她那極度敏銳的旋律直覺和教科書級別的詞曲創作。

黃霑寫《滄海一聲笑》時,被徐克退稿六次。最後他索性「玩」一把大的,把中國傳統五聲音階「宮商角徵羽」反過來彈(羽徵角商宮),結果寫出了華語武俠音樂的巔峰。這份隨性與大膽,源於他對中國傳統文化與音律的徹底吃透。

Beyond是香港流行樂壇的搖滾破局者。在滿大街都是翻唱日本流行歌曲和靡靡之音的年代,黃家駒憑藉紮實的吉他Riff和廣闊的思想格局,把搖滾樂從地下「玩」到了大眾面前,在商業流行與搖滾精神之間找到了完美的平衡。

陶喆:華語R&B的先驅。他早期的作品編曲極其大膽,人聲即興(Ad-lib)隨性灑脫。他能把自己的聲音當成樂器來玩,就是因為他的唱功和節奏感已經達到了可以完全放鬆的境界。

周杰倫也是華語樂壇瘋狂的玩家。把古典蕭邦、美式Rap、中國風、B-box、生活採樣全部扔進一個攪拌機裡。如果沒有從小苦練的古典鋼琴底子和對節奏的絕對敏銳度,這種「玩」法早變成了一鍋亂燉。

單依純是新生代裡的「鬆弛感玩家」。在年輕一輩還在拼命飆高音證明自己的時候,她已經憑藉極高的聲樂機能和頂級的語感,開始在音樂裡做極致的「減法」,把R&B的律動和聲音的質感玩得游刃有餘。

總的來說,技術是地基,創意是建築。沒有技術的「玩」,那是瞎胡鬧;有了技術卻不敢「玩」,那是書呆子。真正能名留青史的音樂人,都是在熟練掌握了所有規則之後,笑著把規則撕掉,然後告訴這個世界:「看好了,音樂是這樣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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