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1514年葡萄牙人首次抵达中国。1557年葡萄牙人最早在澳门与中国建立长久的对华贸易关系。1602年葡萄牙商船“San Jago”号就曾满载瓷器返回欧洲,里斯出现了很多经营瓷器的商店,里斯也成为了欧洲瓷器贸易的中心。为了满足里斯市场的瓷器贸易需求。16世纪中期,葡萄牙人已经采用订货的方式在中国景德镇订购瓷器。西班牙人不甘心整个亚洲的市场被葡萄牙人垄断,随后西班牙人每年都有30-40艘装满中国瓷器的商船运送欧洲。
1600年成立的伦敦东印度公司逐步发展成为亚洲地区最有势力的欧洲贸易机构,它是伦敦商人与东印度贸易的专署公司。起初成立时注册资金只有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十分之一,受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17世纪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发展极为缓慢。随着英国在印度势力的大增,18世纪英国东印度公司已经有了足够的能力与荷兰及其他欧洲国家在亚洲的势力相匹敌。171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广州建立常驻商馆,由此正式参与了对华贸易。至18世纪末,英国来华贸易船只的总数已经超过其他各国的总和。
1664年第一家法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了,随后的几十年里经过重组和重建,从1730年到1763年,终于成为一家更为稳定且经营良好的公司,足以和荷兰、英国两家东印度公司抗衡。但是由于经济危机的来临,它始终没有像这两家公司一样成功,最终在1769年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
1571年荷兰人开始在东南亚马尼拉势力逐渐增强,凭借着航海技术和自由贸易的方式,荷兰人成功侵占了中国的市场。荷兰在1602年成立了东印度公司,在整个17和18世纪的东亚贸易中都扮演了核心角色,主要负责海上贸易和西方殖民者的海上霸权,当时的荷兰也成为了对华瓷器自由贸易中最大的国家,并把当时欧洲最流行、最畅销的纹饰和造型等文化带到中国,景德镇的瓷工们根据他们的需要设计出符合欧洲人审美的瓷器。绝大多数的荷兰订单都是来自对华贸易的有关官员或者富人们。同年,在荷兰人截获的一艘“圣地亚哥”号商船中,就发现了14包从中国运来的克拉克瓷碗。1604年,“卡德里纳”号,它装载着数不清的克拉克瓷器,当时的人们为拥有一件克拉克瓷器而感到骄傲,这批瓷器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拍卖,产生了巨大的收益,受高额利润的刺激下,欧洲市场供给的需求量大增。
据《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记载,在1610年的7月,载运了9227件瓷器商船运送到了荷兰,1612年又运送了38641件的瓷器到荷兰,1614年瓷器的数量攀升到69057件,1636年为259380件,1637年是210000件,1639年达到366000件。荷兰在1619年的巴达维亚建立殖民地,把它作为对华贸易的据点,1624年,荷兰侵占了台湾后,把瓷器贩卖到了日本和世界各地。在荷兰的沉船打捞过程中就发现许多外销瓷,这些打捞出水的瓷器就成为研究外销瓷的重要资料。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方贸易中取得了比葡萄牙更大的成就,其中原因之一就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采用了股份公司的经营方式。以参股的方式扩大资金来源,从而降低贸易成本提高利润比例。1685年清政府宣布外国船只可以开入中国沿海各港口进行贸易,1699年广州正式恢复对外开放,各国船只纷纷进入广州,这也预示着瓷器贸易的多元化,不再是荷兰人一家独大的局面。尤其是在面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竞争和葡萄牙人对于荷兰商业活动的不断破坏,使荷兰人在与中国人的直接贸易中蒙受巨大的损失,从而也加速了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衰弱。
明代中后期开放海禁,由于东印度公司等欧洲商船频繁来华贸易。[7]使得明末清初这一阶段成为海外贸易最为活跃的时期,欧洲商船竞相来华贸易,瓷器的出口量剧增,出现了新的销售形式---订制瓷,随后瓷器的外销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直到清代中期,欧美商船的海外贸易仍较为发达。其后,随着德国、法国等欧洲瓷器的烧制成功,贸易制度的变化,中国瓷器的外销逐渐走向衰落。
http://t.cn/AX6I3mI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