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芹披阅增删”——不是埋没石头埋没《石头记》
[耶]
“雪芹披阅增删”,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而不是埋没石头,埋没《石头记》: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在下”,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与形象,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首先在源头上,就“隐”去了作者自云”之作者的身份与形象。
二、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写女娲氏炼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头,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只有石头,而没有曹雪芹。
三、自称“在下”者,写石头撰《石头记》,是写该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根本就没有写曹雪芹撰《石头记》。
四、自称“在下”者,在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之前提下,而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而不是埋没石头,埋没《石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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