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拍下男子“下药迷奸”。今天有律师提到这个案件,我一查还真有波折:事发2017年抚顺,男子邹某利用被害人同事将其约出来后强奸。一审被判无罪,检察院抗诉后二审改判四年,赔偿被害人1558元。
女子被下药后昏迷不醒(视频为快放,实际时长1分半),两级台阶男子用时约2分钟,几乎是把女子扛入酒店的。
女子裤子上都是血,处女膜有撕裂。刑警学院检测出苯二氮卓类利眠宁成分,被害人不认可鉴定要求更换鉴定机构被拒,由于利眠宁是常见药,没按下药迷奸判。报警后49天才立案,立案当天男子邹某即取保,且不少证据在一审卷宗里不翼而飞。
被害人计划追究同案犯张某明和作假证的于某昊等人的责任,我没查到后续进展。
素材来源:津云,津云报道全文~http://t.cn/AiBkjBLK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