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东燕2004
26-05-24 15:58 微博认证:清华大学 刑法学教授

刚参加完今年的博士论文答辩,有点感触。法学专业的学硕项目之前就一直面临争议,主要就是学术型硕士极少继续读博,而是与法律硕士一样选择毕业后就直接就业。随着北大取消学硕项目,法学专业学硕项目的萎缩估计是个趋势。取消学硕项目,对学生最大的影响可能是,需要交更多的学费,因为法律硕士项目的学费比学硕项目要高不少。实际上,不只是学硕存在这个问题,法学领域博士生的培养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除去年新开的法律博士项目之外,法学博士的培养,目标一直就定位于学术研究人才,抑或是充实较高级别司法机关的实务人员队伍。正因如此,学术型博士学费低,而且大学反过来每个月会给学生提供可观的生活补贴。然而,从近些年的就业来看,博士生中可能多数毕业后都不再选择科研教学岗位,也不是去高层级的司法机关,而是去企业等单位从事具体的实务,且不限于法律行业。

就业方面发生结构性变化,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其中之一是从全国来看,博士点众多,导致法学博士培养规模大,高校根本不需要这么多教研人员,高层级的司法机关也吸纳不了多少;同时,除少数985大学之外,高校的教研岗位要求苛刻收益却低,尤其是工作前十年,投入与回报完全不成正比,让很多博士生望而却步。这就使现有的博士培养体系显得尴尬了。法学博士一般学制是四年,培养的就是学术研究能力,如果学生毕业后准备从事实务工作,其实不需要读学术博士。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