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泳男子嬉戏中将4名女孩逼向深水区#】5月24日,惠州中院公布一起溺水纠纷二审判决。2024年7月,27岁潘某明知4名未成年女孩不会游泳,仍驾车带她们前往危险水库野泳。游玩期间他故意做危险动作,将女孩逼至深水区,导致两名13岁、15岁少女不幸溺水身亡。
潘某已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4年,承担事故70%主要责任。
因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依法仅赔付直接物质损失,法院仅判决赔偿丧葬费9.2万余元,驳回家属270余万元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诉求。 http://t.cn/AX6x8h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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