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男子出轨90后生子称妻子同意#法院很可能会认定该转账行为无效。依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外关系将巨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大额转账非日常生活所需,丈夫无权单方决定。基于婚外情的赠与违反社会道德,法律对此持否定评价。男方声称妻子“知情同意”,但这一说法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法律规定,主张“知情同意”的一方(即丈夫)必须提供充分证据(如书面协议、录音等)。作为“受害者”,李女士主动起诉要求返还财产的行为,本身就强烈反驳了“知情同意”的说法。男方作为持股人,如此大额的资金流出不可能完全不知情,法院通常会认定其是实际决策者。无论资金来源于公司还是个人账户,只要本质是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如公司经营收益),均需承担法律责任。男方虽有抚养非婚生子女的法定义务,但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抚养费必须征得妻子同意。近4800万元的转账金额远远超过了正常抚养一个6岁孩子至成年的费用标准(几百万量级),法院很可能会认定主要性质为赠与,而非抚养费。
http://t.cn/AX6xgqPD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