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带4名少女去水库2人溺亡#2024年7月23日,27岁男子潘某甲驾车搭载四名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女孩,前往惠州龙门县一处偏僻水库野泳。他未准备任何救生装备,戏水期间还做出跳水扑向女孩等危险举动,致使女孩们惊慌逃向深水区,最终15岁的伍某乙与13岁的伍某丙不幸溺水身亡。
事后潘某甲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遇难女孩的父亲提起诉讼,向潘某甲及水库管理方索赔270万元,而法院终审仅判令对方赔偿9.2万元丧葬费,并未支持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相关诉求。
发布于 河北
#男子带4名少女去水库2人溺亡#2024年7月23日,27岁男子潘某甲驾车搭载四名不会游泳的未成年女孩,前往惠州龙门县一处偏僻水库野泳。他未准备任何救生装备,戏水期间还做出跳水扑向女孩等危险举动,致使女孩们惊慌逃向深水区,最终15岁的伍某乙与13岁的伍某丙不幸溺水身亡。
事后潘某甲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遇难女孩的父亲提起诉讼,向潘某甲及水库管理方索赔270万元,而法院终审仅判令对方赔偿9.2万元丧葬费,并未支持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相关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