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妈妈,也曾是14岁的少女,14岁的孩子,连独自住酒店都不行,看病还要挂儿科,法律上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却要在最私密、最容易留下终生创伤的事上,被赋予“性同意权”?这是在保护孩子吗?
发布于 浙江
我是妈妈,也曾是14岁的少女,14岁的孩子,连独自住酒店都不行,看病还要挂儿科,法律上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却要在最私密、最容易留下终生创伤的事上,被赋予“性同意权”?这是在保护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