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递##男子用无人机空投牙签狩猎麂子#【#男子无人机非法狩猎麂子野兔吃掉#,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作案工具上缴国库】近日,@九派新闻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彭某甲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4月份,彭某甲通过网络平台购买配件自行改装并加装发射装置,将无人机改造为可用于空中狩猎的工具。2025年6月至9月,彭某甲在未依法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在遂川县禾源镇严塘村、洞溪村山场附近,利用无人机空投牙签的方式非法狩猎到3只小麂和2只野兔。彭某甲猎捕的麂子和野兔均与其家人分食,剩余麂子头放置冰箱中,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经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公安机关扣押的动物组织为鹿科麂属小麂,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基准价为3000元/只。根据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兔科野生动物基准价为80元/只。被告人彭某甲狩猎的野生动物总价值为9160元。经遂川县人民政府划定,遂川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均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自制猎枪等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为禁猎工具。彭某甲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与遂川县林业局达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法院判决被告人彭某甲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对遂川县公安局依法扣押的大疆牌无人机(Matrice4TKPL2)一架,予以没收,由遂川县公安局上缴国库。 http://t.cn/AX6yZ6e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