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就已协商好,不会在微博公开发酵此事,你这边不守信用造谣诽谤是何意味??在警局也是,你们强烈要求不允许在微博发酵那我们遵守承诺,也从未提起后续相关事情。不知道你们这边的做法是否已经违反当时的约定?
第一,连公司负责人都知道这是邓佳鑫个人专场左来干什么??你们不觉得你们很好笑吗,
第二,我们出来之后并未跟公司负责人说任何关于此CP的事情,只是询问公司对邓佳鑫的策划以及后续发展,以及强调要对邓佳鑫好点,工作人员也只是笑笑不说话,你们是从哪里听到我们说了别卖左邓的?那你们很会听了,
第三在场所有全部都是成年人,你又是从哪里得知未成年大粉不负责?是你自己不敢报真实年龄吧,连身份证号都未进行登记[笑cry][笑cry][笑cry],工作人员也并未给我们打车,是我们自己打的车,怎么,你要给我们报销吗?继续造谣是不??
我们同意赔偿,是因为确实将当事人的支架扯坏,后续也因为这件事情,他未看成演唱会,我们同意赔偿那不是给你们蹬鼻子上脸的理由[笑cry]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好吗?
发布于 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