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空空的巴蒂耶
26-05-25 20:18

#秦岚也不舒服了##王鹤棣经纪人朋友圈##王鹤棣绊了多少人#
看王鹤棣经纪人的朋友圈发言,感觉他和团队到现在估计都很疑惑,为什么做了一件看起来非常有“活人感”的事,但网友不夸就算了还导致他的路人缘在各平台崩盘?
原因很简单,因为公众注意力是一种有限的公共资源,明星不该利用名人身份行使个人情绪被过度重视的特权,我们要把言说的权利还给那些真正痛苦的人。
一直以来,“敏感”“不舒服”“内耗”“被霸凌”“脆弱”“讨好型人格”等话语都属于弱者。在结构中长期被打压、被不公正对待的人,往往受制于权力关系的不对等而无法做出现实抵抗,于是只能用受害者修辞来吸引外界注意、团结彼此,进行微弱自救。
但王鹤棣作为一个流量明星,他本人有巨大的社会能量,其财富、名气、社会地位和公众影响力都远超弱势群体。这样一个在任何社会体系下都能被定义为强者的人,公开表达“自己确实不舒服”,和粉丝一起挪用弱者话语,将弱者真情实感的求救异化成明星向外界表演“活人感”的道具,顺势发出“他好真性情”“现代人就是要学习他不内耗”的无耻夸耀,致使他的社会能量在舆论平台被迅速转换成传播力,最终稀释真正处于职场暴力、人际高压、社会规训和资源匮乏等困境的普通人在舆论场中对自身痛苦经验的解释权。
这么做的后果是,真正承担这些词现实代价的人,并不会因为词语的流行获得更多支持,相反,更有权力的人却能借此收获流量、讨论度和情绪红利。
明星的私事究竟应不应该被拿到公共舆论领域来升堂,是传播学、媒介伦理学长期关切的议题。也有部分粉丝从这个角度对王鹤棣的行为进行洗白。具体话术是,既然素人可以利用公众平台锤明星私德,那明星也可以行使公民权,在合法基础上公开表达自己的情绪。
这两件事的确都是明星私事,但区别在于,前者的发生有利于公众利益,后者反而损害公众利益。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私德如果已经影响到其公共身份的合法性,并会产生不良示范,公众此时就有进行道德评议的权力和义务。但把跟公众利益无关、成年人之间情感认知错位的私人情绪公开,借助明星身份扩大传播效应,在大众媒介上持续占据公众注意力,只会令真正重要的公共议题被娱乐化情绪叙事挤出讨论中心,造成哈贝马斯曾警示的“公共领域被私人化侵占”问题。
普通人不仅逐渐失去对弱者话语的定义权,还要额外付出自己的注意力、情绪和讨论空间,为明星的私人关系提供公共裁决。
更讽刺的是,山西煤矿事故的遇难者上热搜的代价是付出生命,而王鹤棣经纪人朋友圈发文短短几小时便在微博拥有了上亿阅读量。
明星确实天然拥有调动公众情绪的能力,但不该利用这种能力将“被冷落了”的个人感受包装成公共事件。如果这次王鹤棣的抱怨得到了广泛支持,那么就会有更多名人有样学样,令公共领域不断被娱乐化逻辑侵蚀,以至于我们逐渐失去判断“什么值得被共同关注”的能力,难以得到关注的弱者将为强者的赢家通吃行为支付更多代价。
这件事的危险之处还远不止于此。
在大量路人下场嘲讽之后,王鹤棣的抱怨句式借助其影响力在这个解构一切成为新共识的时代逐渐变为流行梗。已经有人开始说,“当时以为是我敏感了,看了一天浪姐,我想说当时确实对节目组把人半场淘汰然后下半场让人继续表演的操作不舒服”。
这么玩梗的问题在于,王鹤棣言论收获的大众情绪原本是抵触与嘲讽,但当他的抱怨在互联网中获得病毒式传播后,句式结构被从历史语境里剥离出来,变成一个通用表达模板。原本被大家嘲讽的“小题大做”气质被抹除,这句话开始被真正的弱者用于控诉不公。越是复用这个句式,王鹤棣行为的好笑之处就越会被淡忘。梗在迁移过程中,把原事件的价值判断一并洗白。
巴赫金有个很重要的观点,“话语不是固定属于某个人的。任何语言一旦进入公共空间,就会脱离原主人,被不断重新赋义。”这说明,话语的流动性决定了,它不仅能让我们在这个秩序井然无可撼动的世界里拥有符号再生产的解构权力,同时我们具备革命性的批判话语也可以在高速运转的模因传播中失去本义,令核心议题在舆论场中失焦。
批判一旦失去历史语境,接下来就会失去对象和锋利度,最后甚至反过来服务于它原本想反对的东西。
这件事真正拷问我们的地方在于,在注意力极度稀缺的时代,公共性应该如何被分配?媒介技术的发达是否加剧了马太效应?对于侵犯公众利益的行为一味回避它的严肃性同时无限玩梗是否合适?谁能来支付玩梗造成的批判话语失真、越表达越无力等社会问题的代价?
解释自己的生活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力。但高度媒介化的社会,已然在技术层面给强者利用自己优势地位挤占普通人话语空间提供了极大便利,解构文化又进一步侵蚀了公共事件中大众情绪和批判话语的严肃性。必须把苦难叙事还给真正苦难的人,把解释权力还给真正无声的人,把严肃讨论还给真正重要的事,只有如此,我们才不至于被极与极的情感宣泄裹挟,慢慢丧失理解现实的能力。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