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者之
26-05-25 21:28 微博认证: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西安一16岁女孩在街上遭陌生男子殴打#16岁女孩在街上遭陌生男子殴打警方立案!看到这种事,心里好难受又火大。西安街头,一个16岁女孩坐在父亲电动车后座,就因为父女俩讨论电影声音大了点,路边一陌生男子突然冲上来,声称“帮忙教育孩子”,一把揪住女孩头发拖下车,又是脚踹头又是过肩摔,打得孩子满脸是血。路人拦都拦不住,简直像发了疯。

先说定性吧,我特别支持女孩父亲申请“寻衅滋事”。有网友可能觉得“轻微伤不就是治安案件吗”,这是个大误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里,寻衅滋事核心看“随意殴打”“情节恶劣”,不是单看伤口缝几针。公共场所,无冤无仇,对未成年人下这种死手,打完还叫嚣“教育”,典型的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哪怕伤情暂时轻微,这种公然挑战社会秩序的行径,就该用更严厉的条款兜住,不然老百姓还敢在街上大声说话吗?

让我火大的是他那句“帮忙教育孩子”。教育孩子轮得着一个陌生人用鞋底子“代劳”?这不是见义勇为,这叫把自己的暴戾美化成正义。说难听点,他就是欺软怕硬,怎么不见他去“教育”路边吵架的壮汉?专挑小姑娘下手,骨子里是懦弱残忍。

很多人只看到脸部流血,其实更大的伤在后头。颈椎牙齿的复查是一方面,更麻烦的是心理创伤。一个花季少女,当街被成年男性暴力殴打,那种失控感和羞辱感,可能让她很长时间不敢单独出门,听见陌生人搭话就发抖。这种阴影远比伤口愈合得慢。

我想说,不要让“轻微伤”变成和稀泥的台阶。这件事里男子动了手还当众过肩摔,主观恶性极大,绝不能调解了事。

应该等着二次伤情鉴定,也希望警方别只看伤口长度,更要看行为性质。如果说这种街暴打少女要是都能轻易放过,法律守护的秩序就真被那记耳光打碎了。

你们怎么看?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