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
26-05-25 23:04 微博认证:新京报官方微博

【#首部超龄劳动者权益规章将施行#,为超龄劳动者撑腰 | 新京报社论】#银发打工人迎来权益制度护航#此前发生在浙江省桐庐县的一起案件就颇具代表性。超龄劳动者张某某在工作中右手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其所在公司未予工伤赔偿,张某某申请仲裁,却被以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申请,维权陷入困境。之后,在当地总工会的帮助下,通过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才得以成功维权。

类似案例并不少见,当事人往往需要通过“曲线维权”的方式争取权益。此次暂行规定,则从全国层面填补了制度空白,明确超龄劳动者即使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用工关系,其基本劳动权益就应得到刚性保障。这既给超龄劳动者吃下了“定心丸”,也给用人单位划出了清晰的行为边界,倒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
这也意味着,我国劳动保障制度正朝着“全劳动过程覆盖”的方向稳步迈进。劳动者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解绑,超龄劳动者有望摆脱“临时工”“劳务工”等身份标签,和普通劳动者享受同等的权益保护。 http://t.cn/AX6KKfQ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