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曜中
26-05-26 08:36 微博认证:前 原湖南省衡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现衡阳市贸促会副会长 廖曜中

舆论监督对隐私信息的处理应该适当放宽。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常对被查处官员和犯罪嫌疑人、被告等个人信息进行公开。既然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出于工作需要能公开相关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民法典并未赋予其特权。那么为了舆论监督的目的,为啥不能适度公开被监督对象一定范围的个人信息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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