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警
26-05-26 11:12 微博认证: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官方微博

【两次检测均为酒驾 教练车驾驶员竟说是“吃了榴莲”[思考]】5月15日晚,@常德市交通警察支队 直属四大队在夜查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银色教练车行至执勤点,民警随即上前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随后,驾驶人崔某表示要再测试一次,并声称“我刚才吃了榴莲”,因对结果存有异议,崔某又要求前往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22.47mg/100ml。经查,崔某所驾驶车辆系向亲戚所借,该车辆为营运性质的教练车。当天中午,崔某与两个同学在一家餐馆吃饭,席间三人喝了一瓶白酒,用餐结束后便回家休息至晚上22时30分左右,随后驾驶教练车去上晚班,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崔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湖南交警提醒#务必严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湖南交警在行动##湖南交警[超话]# http://t.cn/AX6Nvsv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