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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6 12:33 微博认证:新安晚报大皖新闻官方微博

【#判定疲劳驾驶不再只看驾驶时长#】#驾驶员闭眼超两秒或认定疲劳驾驶#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新规将于6月1日起在全国落地执行,从此告别“只看驾驶时长”的老办法,以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

1.驾驶行为维度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于22:00至次日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取证方式:交警主要通过提取车载终端或监控平台的行驶记录数据、询问或讯问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证人、调取视频证据卡口监控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新规中的客运机动车驾驶人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驾驶人,这也意味着,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客车司机等群体都适用于新规疲劳驾驶认定的范围。

2.生理状态维度
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员双眼完全闭合≥2秒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

3.生活轨迹维度
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证实存在下表中列举的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的。

短评:
《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疲劳驾驶的监管进入“精准化、全维度”时代。
新规不再仅凭连续驾驶4小时这一条“硬杠杠”,而是引入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只要满足任一条件即可认定疲劳驾驶。这一变化,直击长期以来执法难、取证难的痛点。
原疲劳驾驶认定规则: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新规将客运夜间驾驶(22:00至次日6:00)的连续驾驶上限压缩至2小时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24小时累计上限设为8小时,体现了对重点人群的风险前置管控。
通过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员双眼完全闭合≥2秒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等方式,使“困倦难撑”有了可量化的证据支撑。
这意味着,即使驾驶时长未超限,只要监测到生理疲劳特征或查证出发前睡眠严重不足,同样可认定为疲劳驾驶。
技术赋能之下,侥幸心理再无藏身之地。对广大驾驶人而言,新规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它提醒我们,疲劳驾驶的判断权不再只靠自我感觉,而是交给科学证据。
养成充分休息、规律作息的驾驶习惯,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路上每一个生命的尊重。安全出行,从告别“硬撑”开始。(安徽时评)http://t.cn/AX6NUT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