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要惩恶扬善。
读了媒体的报道:『未经审批,私自赈灾,河南三支救援队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http://t.cn/AX6pAFD5 感觉这个事怪怪的。因为世界上的事,一是要讲法律,二是要讲天理、道德、良心。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吗?这三支救援队主动支援灾区应该表扬。在收费站门口拍了个视频宣传了一下义务救援的行为怎么成了“十恶不赦”的行为一样?
感觉今年以来怪事特别多,例如这篇报道提到的“擅自救灾”的问题本质上是法律之外设立了一个新的“行政许可”,而且这个“行政许可”没有法律的依据也不是行政机关在管。
现有的法律法规对这个“审批救灾”没有立法规定,即使是将来有了规定也应该是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来管,什么蓝天“救灾督察部”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权力。
有人拿2019年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说事,可是这个《通知》只是为了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而非设立一个行政许可。
我想,我们这个社会还是应该多一点善,多一点见义勇为。 http://t.cn/A6y5ubR8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