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邪放映室[超话]##大案纪实# 云南食人魔张永明。
1974年,张永明因深夜持刀砍人在村里被批斗,并被劳教半年。
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张永明分别在晋宁县晋城镇南门大村附近、鑫云冷库附近、蓉辰冷库附近等地,先后对陆某某、刘某、谢某某等11名被害人,采用双手或胶带勒扼颈部的方法致其死亡,并将尸体拉回住处分尸灭迹。
2012年7月28日,张永明出庭受审,没有表示出丝毫愧疚和后悔。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于坊间一直传闻的“鸵鸟肉”之说,无论警方还是媒体均无正式通报。#微博跨域计划# http://t.cn/AX6lGS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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