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鹤棣事件看恶意差评法律边界#【#律师谈恶意差评王鹤棣父亲店铺#】近日,综艺《亲爱的客栈2026》收官颁奖环节引发舆论争议,演员王鹤棣公开表示节目环节让自己感到“不舒服”,随后沈月发布长文致歉。风波发酵后,王鹤棣父亲经营的炸串门店“棣爸油炸”近两日新增多条网友差评。5月26日,王鹤棣父亲王勤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坦言,门店近期生意下滑40%,经营受到明显影响。
针对此次网友恶意差评事件,娱乐法律师李振武作出专业解读:差评权不等于报复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评价权利,前提是基于真实消费体验,仅针对商品、服务本身客观评价。诸如口味偏油、排队时间长、性价比偏低等评价,均属于消费者的正当差评范畴。
但如果网友无消费订单、无到店记录、无真实体验佐证,随意发布负面评价,便不再属于正常的意见表达,而是捏造事实、散布不实言论,涉嫌致使店家商誉受损,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关于名誉权的相关规定。简言之,无真实消费的恶意刷差评行为,已涉嫌侵权。#沈月曾自曝和王鹤棣打得飞起##网友说王鹤棣家炸串店卫生差##王鹤棣家炸串店现状##王鹤棣不舒服只是迟到的自我保护#
律师表示,此次事件中,相较于单纯的恶意差评,更值得警惕的是网络暴力的“连坐”思维。王鹤棣作为成年人,其在综艺中的发言及引发的舆论争议,本应由个人独立承担、自行应对。而其父亲经营的“棣爸油炸”属于独立的商业经营主体,权责与王鹤棣个人相互独立,不应因艺人的个人舆论争议被无端牵连、恶意打差评。#沈月在桃花坞终于舒服了##王鹤棣把沈月拖着走#(红星新闻)http://t.cn/AX6WDB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