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博主“日富一日”因吐槽广东同享食品有限公司旗下“同享 老婆梅”与“同享 情人梅”两款产品包装的文字排版令人不适。
最诡异的是,她说自己受到了同享食品方面的律师函照片,要求连续道歉7天。因其抖音账号非本人注册,而律师函中出现其本人真实姓名,其希望律所或同享食品能够说明如何获取其个人信息。
博主怀疑,有人以自称“内衣加工工厂”的账号主动联系她,希望与其商务合作,留下了联系方式和名字。
这事情涉及到律师的工作,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实际上,律师工作中,大部分发律师函的姓名都是公司提供的,比如部分博主自己在网络中公开过自己的身份信息,或者通过商务获取。否则,则需要通过向平台发布律师函,要求提供账号实名信息。
但博主这个情况比较特殊,账号实名信息并非本人,也就是调取不到真实名字,确实很可能是从其他渠道透露出去的。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条明确,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民法典》第111条也提到,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如果对方确实以 “内衣加工合作、寄样衣” 为幌子,虚构合作目的骗取真实姓名、电话、地址,应定性为违法收集个人信息,行为确实有违法嫌疑。
但最棘手的,其实是博主仍是猜测,没办法排除唯一可能性,需要查证属实才能主张侵犯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要求删除信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所以还是建议可以先行与企业和律所沟通,要求说明信息来源,同步进行投诉举报和取证工作。
可以预期的是,这件事维权难度很大,但较真的话,真的鼓励她,这种事真的可以继续较真到底!#以案说法# http://t.cn/AX6Yvk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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