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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7 18:10 微博认证:搜狐新闻官方微博

【家暴父亲当街踹女儿,路过男子制止时将其放倒致轻伤:一审被判故意伤害,二审发回重审】2024年5月26日晚11时许,当看到一名中年男子在路边连踹坐在地上的女孩时,和朋友刚好路过的刘旭(化名)上前制止,过程中刘旭两次将中年男子放倒,该中年男子后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刘旭后来才得知,事发时是中年男子在“教训女儿”。不过刘旭没想到,自己后来会因为这次“制止”而获罪。

2024年5月26日晚上接近12时,刘旭和朋友赵某吃完饭路过一处路口时,看到一中年男子正在脚踹一名坐在地上的女孩,旁边还站着另外一名女子。监控视频显示,该中年男子多次脚踹女孩,女孩被踢后坐在地上,随后该男子又多次脚踹女孩的头部、肚子等部位,将一个书包扔在女孩身上,女孩一度捂着自己的头部。

女孩被踹坐在地上后,刘旭和朋友赵某从马路对面走来,看到男子多次脚踢女孩的过程。在刘旭和朋友试图劝阻过程中,中年男子用手指着刘旭和赵某并试图走近二人,另一名女子曾试图劝阻。在双方身体接触后,刘旭将中年男子放倒,该男子站起后刘旭再次将其放倒。

刘旭告诉记者,自己是后来才知道这三个人的关系,倒在地上的女孩是女儿,脚踢她的男子是女孩的父亲朱某,另一名站在一旁的女子是女孩的母亲纪某。

“事发的时候,倒在地上的那个女孩儿一看就还没有成年,我看到那个中年男子下脚比较重,另一名女子告诉我们这是家事,让我们不要管,但是看到那个人依旧在踢女孩,我和朋友还是一起上前阻止他继续踹女孩。”

视频显示,朱某在被二次放倒后站了起来,双方继续发生争执,过程中刘旭曾出手扇了朱某面部。后来警车赶到,民警将刘旭和其朋友带离现场。

事发近10个月后的2025年3月18日,刘旭被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4月1日,刘旭被逮捕。10月24日,刘旭被取保候审。

2025年11月,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一审对该案进行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刘旭被判犯有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同时需赔偿女孩的父亲,也就是被两次放倒的朱某医疗费1564元。朱某后来经法医鉴定,在冲突中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右侧第9、10、11肋骨骨折为本次损伤形成。

一审判决书显示,警方曾向朱某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2025年3月,女孩的父亲朱某因殴打女儿被公安机关给予告诫。

一审法院认为,女孩的父亲朱某于凌晨时间在街边殴打其女儿,刘旭、赵某出于正义感上前制止却遭朱某指责,因而发生争执并引发刘旭殴打朱某。女孩父亲朱某对他人出面规劝处理不当,引发争执,刘旭最初制止打人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值得倡导,但其后连续绊摔、殴打他人,致朱某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判决后,刘旭提起上诉。“我确实想不明白,我觉得自己当时是在劝阻他家暴,摔倒他也是为了防止他会进一步伤害女孩或者我和朋友。”

本月6日,二审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判决撤销此前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并发回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t.cn/AX6Y4K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