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了一天会,开完后我们一行人前往朋友的告别仪式。
临到门口前,老板让我把口红擦了。我立刻照做。但其实我内心深处并不明白,为什么涂了口红就代表不尊重和不想念。
中途,我在崇左出差时认识的那个女孩,离开早餐厅后还偷偷给我送了两杯香槟的那个女孩,我们后来成为了朋友。她告诉我她在上海出差,刚发现今晚有空,能不能临时约我吃个晚饭。我说好。
人生,感觉就是会有很快的重逢,和很漫长的离别,而这些,都不会跟你打一声招呼。
离开她去见她的路上,在定位于真觉之门的门口,我打到了一辆鲜红色的车,一上车,我就补上了我鲜红色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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