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天乐曾回应入狱22个月#1990年,20岁的古天乐因交友不慎,参与一起抢劫案并负责“放风”。案发后,他为讲义气独自承担罪责,被判入香港教导所服刑22个月。服刑期间,他得知女友与好友背叛,情绪失控打架斗殴,导致刑期延长至近两年。出狱后,他一度陷入自卑,从事文职工作谋生,甚至“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说话”。对于这段经历,古天乐从未回避,2002年便在自传《寻乐记》中详述,并多次在TVB采访中呼吁年轻人引以为戒:“希望年轻人不要太贪玩,不要放弃自己,带眼识人。” http://t.cn/AX6T6j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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