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微视点
26-05-28 07:44

#老记看点##秦渭视点#
【有点感慨】
从2001年进入《中国商报》陕西记者站工作,到凤翔采访去了多次。
关于舆情监督的事情有两次。
一次是关于宝鸡财政证券公司的事情,涉及凤翔部分乡镇的聘用人员及部分优秀村干部“上当受骗”。

一次是凤翔长青的铅锌矿引起部分小学生中毒事件。

商务部做的“品牌万里行”活动,我作为随团记者,一路跟随在山西,陕西,甘肃区域采访,其中在西凤酒厂停留两天时间。

下来就是和新华社记者了解西凤酒当年“虚假销售”套取奖金致企业亏损几个亿的事情。

我只是行业报纸驻站记者,有些活动就没有参加。不在邀请之列的绝对不能参加。

市场的变化,自媒体平台发展空间更大,我也尝试做着。上午看我的平台上主持的“秦渭视点”这个话题,阅读量居然近850万。就是“老记看点”这个话题,阅读量也过了200万。。。

这次应朋友之托到凤翔,看到的和了解到的,有一些问题有违常规的情况。

凤翔有关部门和企业白字黑字签订协议,还有一份政府官方文件,抬头文号一致,居然出现“阴阳”内容。

在这方面,我会坚信企业不会也不敢“造假”。

因为,“伪造国家文件”是违法行为的。

这家企业是2017年就从凤翔有关部门拿到这份凤翔政府文件。

那么,2023年,时任凤翔住建局局长吴云给企业所展示并复印一份给企业负责人的同一文号文件,缘何里面主要内容不一致?

现实问题有一个,人为的修改了文件内容。这个因素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理由多些。

那么,问题来了,谁安排修改的,谁参与修改的,是否按照程序修改?

企业肯定不知晓同一文号出现问题?

在凤翔政府官方网站上,也查询不到这个【2017(42)号】文件的内容。

这个【2017(42)编号的文件,是一个通知,涉及居民拆迁补偿及安置事宜,应该是可以公开的事情。

网上查询不到,一是职能部门之外的人没有查询权利,一个是有人把这个内容删除或者隐身,为了后来的“文件”行之有效?

再看凤翔法院对于凤翔住建局和企业的民事纠纷案件。从转款凭据及有关申请报告等,文字记载很明显,属于“购置房屋款”,用于安置回迁户居民。

凤翔法院按照住建局诉讼说是“借款”。法院也按照借款判企业败诉,宝鸡中院维持凤翔法院判决。

这样的文字游戏,伤害的是企业。企业的员工拿不到工资。企业主有苦难言。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一周年。最高院及最高检对外公布几起涉及伤害民营企业的案例,其中就有“民告官”赢了官司的事情。

2024年,2025年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这对于民营企业发展是很利好的消息。

在凤翔区委正对面,也在凤翔主要大街东大街上,民营企业凤林公司负责“盖起”这么漂亮的楼盘,有一说复式结构的楼盘在凤翔是第一家,缘何在五六年时间,凤翔有关部门不让销售,也不按照之前的协议执行兑现?

一家民营企业,花费上亿资金,建起凤翔黄金地段优质楼盘,五六年不能“运营”,试问哪个民营企业承受得了?

凤翔有关部门还在“釜底抽薪”,名义上给项目用的资金,通过司法诉讼,连本带息加罚息要回去。

这就衍生出更多的社会问题。

建楼盘时,部分材料款拿啥结清?民工工资拿啥结清?部分拆迁户住不进去,却在政府部门这里可以领取过渡费,有的还有“房租”补贴。。。

事出反常必有妖。

那么,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更多显现人的因素在左右这些事情。

诸多的问题出现,一些有违和感的事情让更多人不解?

说过的话不承认,白字黑字写的书面文字被游戏,有关部门玩弄文字,法院又按照职能部门的“意见”判决。。。

这些操作,是不是要致这家民营企业于死地吗?

是谁在左右这些事情,是谁在涉嫌违法乱纪?让时间和事实检验吧!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