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说起来销售岗位,或者这个岗位有销售性质就非常排斥,可是现在我觉得销售性质的工作真的要做,不要排斥。
虽然不喜欢网推所,但网推所的销冠可比律师赚的多的多,不用死乞白赖的做案子,积累的客户有的还是自己的资源,换任何一个律所都可以自带资源。
也不是让各位不做律师去做销售,只是销售性质的岗位不要太排斥,律师最后独立一定是多面手。
既会做做案子,又会找案子,还要可以谈案子。
有的朋友说“自己不是能说会道的人”或者“自己不会忽悠人”律师行业的销售不是靠忽悠,最起码要走知识储备,而且服务的交付,客户的沟通都需要做到位的。
所以,不建议各位排斥销售性质的岗位,但是也真的没必要全职做销售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