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创业难
26-05-29 04:40

触目惊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商都法庭庭长张振红、法官陈媛在(2025)豫0191民初26803号)
五大严重程序违法与事实捏造行为,明知而故意枉法裁判!
不仅践踏司法公信力,更让守法经营的当事人陷入倾家荡产、具体违法细节如下:

一、篡改案卷+捏造事实,构建虚假证据链(合并上诉状原一、二项)

一审法院为偏袒美盛物业,公然篡改案卷、捏造关键事实,彻底剥夺上诉人质证权与辩论权,具体表现为:

1. 恶意篡改案卷材料:上诉人核对原始证据与一审卷宗发现,全卷凭空多出19页未经质证、送达的证据材料,证据页码、证明目的被肆意篡改,还删除证据日期、抹除原始页码,刻意掩盖篡改痕迹,为虚假裁判铺路。

2. 系统性捏造案件事实:一审判决隐瞒美盛物业2025年4月更换工作人员、系统、作废付款码,导致上诉人缴费受阻的关键事实;凭空捏造“5月8日缴费通知”“5月14日主动更正”等不存在的情节;擅自将合同约定的“提前15天预付租金”篡改为“当月支付”,并超出被上诉人主张范围,虚构“2024年7月未预缴费用”的违约事实,强行认定上诉人违约。

3. 枉法维持错误认定:上诉人2026年1月12日提交《庭后补充意见》,明确指出所有虚假事实与证据相悖,一审法院明知错误仍执意维持,涉嫌民事枉法裁判。

二、隐匿保全申请+致关键证据灭失,漠视法定职责(合并原五、九项)

上诉人2025年12月11日提交《紧急证据及行为保全申请书》,请求保全库房现场、被转移设备,彼时库房已遭破坏、设备面临灭失风险,属法定“紧急情形”。
一审法院未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无任何书面回复,还将申请隐匿入卷,卷宗无任何接收、审批痕迹。最终库房被彻底破坏,核心设备被非法转移、去向不明,与库房损失、设备侵权相关的关键证据永久灭失,上诉人无法举证维权,合法财产权益遭受不可逆损害。

三、超范围裁判+剥夺诉讼权利,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合并上诉状原三、四、七项)

一审法院违反民事诉讼核心原则,实施多项超范围、违法裁判行为,具体如下:

1. 超诉讼请求裁判:被上诉人仅主张2025年5—7月费用,一审法院却凭空认定2024年7月欠费,剥夺上诉人辩论权利,属严重超范围裁判。

2. 违法变更合同条款:无视租赁合同“提前15天预付租金”的明确约定,无当事人主张、无法律依据,擅自变更支付期限,人为制造上诉人“逾期违约”的虚假结论。

3. 误导弱势当事人+变相剥夺质证权:上诉人代理人、也是当事人年近六旬,无法律专业知识,一审法官未出示证据、未释明法律后果,仅简单询问“看不看”,误导其在未查看证据的情况下作答,随即强行质证,实质剥夺核心诉讼权利。

4. 并案审理程序违法:并案后仅存起诉状,缺失关键证据材料,未重新组织全案质证、未重新开庭,导致案件审理基础缺失,上诉人诉讼权利被彻底架空。

四、隐瞒庭审录音录像+错误认定证据,掩盖违法事实(合并上诉状原六、八、十项)

一审法院通过隐瞒庭审记录、歪曲证据认定,进一步掩盖核心违法事实,具体为:

1. 未全程录音录像+拒绝提供: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一审多次开庭未依法录音录像,上诉人查阅申请遭直接拒绝,无任何书面说明,导致庭审真实性、案卷完整性无法核验,直接掩盖庭审违法事实。

2. 错误认定证据性质:将仅有拆除画面、无完整搬运过程、无第三方见证的视频认定为“搬运视频”,歪曲被上诉人未妥善保管设备的核心事实;刻意将上诉人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与原始事实理由拼凑,隐匿库房、设备侵权等关键事实,导致案件事实认定严重失真。

五、枉法裁判+侵害合法权益,司法公信力遭严重破坏

一审法院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程序违法与枉法裁判:通过篡改案卷、捏造事实、超范围裁判、隐匿证据、剥夺诉讼权利,强行构建起“美盛无责、上诉人违约”的虚假裁判逻辑,无视客观证据与法律规定,执意作出错误判决。
上诉人诚信履约、依法维权,却因一审法院的违法枉法,面临产业被毁、设备灭失、负债累累的绝境,身心俱疲且维权无路。

核心上诉请求

1. 依法认定一审法院存在上述五大严重程序违法与枉法裁判行为;

2. 依法撤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豫0191民初26803号民事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3. 依法移送一审相关人员伪造案卷、枉法裁判的违法线索,追究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中原网 @正义网 @郑州大民生 @郑州发布 @郑州管城区法院 @郑州高新区法院 @郑州检察 @郑州经开自贸法院 @郑州日报 @郑州市政法委 @郑州中院 @郑州晚报 @郑州铁路中院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郑州同城会 @郑州市政法委 @中国长安网 @二七法院 @惠济区法院 @金水法院 @豫法阳光 @荥阳法院 @新郑法院 @新密法院 @上街法院 @法治网 @法治日报 @清风上街法院 @法治中原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祖国反黑站[超话]##郑州[超话]##河南#@河南检察 @郑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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