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 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注释】1、舅犯:狐偃,字子犯,为晋文公之舅,故称舅犯。
2、亡人:指晋文公。晋国内乱,晋文公当时为公子,为避难而流亡于外。
【译文】《康诰》说:“上天赋予的大命不是一成不变的。” 这是说行善积德就得天命,不行善不积德就失天命。 《楚书》上说:“楚国没有什么可作为宝物的,只把善作为宝物。”晋文公的舅父子犯说:“流亡者没有什么可作为宝物的,只把仁慈亲爱当作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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