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车人不认识排泄乘车人要担责吗#【#律师解读乘客车内排泄司机维权#】近日,四川南充一网约车乘客在车内排泄致司机车辆受损、无法正常运营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滴滴出行 于5月29日发布声明,承诺将承担司机车辆维修、清洁的全部费用,并提供相关补贴,保障司机权益。
滴滴出行在声明中表示,接到司机反馈后,平台先后联系司机与实际下单用户,督促双方沟通赔偿事宜。因叫车人表示不认识实际乘车人,无法取得联系,平台目前正积极配合警方跟进处理。#叫车人称不认识车内排泄乘客#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对记者表示,文明乘车是法定义务,故意污损他人车辆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是明确的侵权违法行为,逃匿不能免除法律责任。
实际乘车人需承担双重法律责任。民事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乘客需全额赔偿车辆维修费、清洁费及停运期间的误工损失,本案中司机1000元座椅费及停运收入均应由其承担。
行政违法责任: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乘客故意污损车辆且事后逃匿,主观恶性明显,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其中,代叫人无过错不承担连带责任。代叫人仅提供下单服务,对实际乘车人的侵权行为不知情、无法控制,且已如实向警方提供信息,不存在任何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代叫人有义务配合警方调查,提供实际乘车人的相关线索。
周兆成认为,滴滴先行垫付司机损失的做法值得肯定,但平台并非最终责任方。依据《民法典》第122条不当得利条款及司法实践,平台在承担垫付责任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即肇事乘客全额追偿。
周兆成说,司机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固定现场证据,保留维修发票、停运流水等全部损失凭证;配合警方调取车内监控、订单信息,锁定实际乘车人身份;警方查明责任人后,可协商索赔或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若平台已垫付,可配合平台向侵权人追偿。(记者 张楠)http://t.cn/AX61Slr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