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26-05-29 18:26 微博认证:法治日报社官方微博

【#公共路权不容景区私营##景区越界公路私管不仅侵权更违法#】#独角兽评论#5月28日,引发公众热议的稻城亚丁景区“圈占省道强制摆渡收费”一事,有了新进展。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发布通报,向广大游客及社会各界致歉,并表示将立行立改。同时,从5月29日起暂停收取稻城亚丁景区观光车及电瓶车交通运输服务费用。目前,四川省已成立调查指导组督导稻城亚丁景区摆渡车问题整改。

省道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通行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并非景区专属经营的私域场地,景区越界“公路私管”不仅侵犯公众法定通行权,更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旅游法中自愿消费、自主选择的核心原则,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我国公路法第九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有律师指出,景区公告以“生态保护、道路安全”为管控说辞,实际上强制过往自驾游客购买观光车票、捆绑接驳服务,本质是变相强制消费、违规牟利。

稻城亚丁的美景让很多人向往,愈是美誉加身,愈要恪守合法合规底线,尽心尽力提升游客体验。道歉之后,更要动真格。属地监管部门必须扛起监管主体责任,严查各类捆绑消费、违规管控行为。同时景区也应彻底扭转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真正树牢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唯有恪守法治底线、厘清管理权责边界,用心优化服务、规范运营,才能留住好口碑,实现文旅产业平稳有序、行稳致远的长效发展。(全媒体记者 邹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