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正当防卫致强拆人员死亡#【自己的家,守到哪一步算合法?丨追问】2026年5月25日,陕西咸阳的张恒在被羁押两年九个多月后取保候审。据媒体报道,2023年4月1日清晨,几十人携带防暴叉、橡胶棍,开着推土机闯入他家强拆。张恒持自制长矛反抗,致一名强拆人员死亡。法院已认定强拆非法,十名强拆人员获刑,但张恒的案子至今未判。
另外一个极其相似的案子在今年刚刚宣判。2021年7月,河北唐山54岁村民屈晓玲因与镇政府未谈拢征地补偿,在遭到强制清表过程中,双方出现争执。最终导致两名警员受轻伤,她本人两根肋骨骨折。今年5月11日,法院已认定该清表行为违规行政,但屈晓玲构成袭警罪,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两件事内核极其相似。我们不站队,只想问三个问题。
一问:“执法者”强拆,公民如何守家?
张恒案里,十名强拆人员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缓刑到两年。屈晓玲案里,两级法院明确认定:镇政府强制清表是越权、违规。
可现在的问题是,违法闯入的一方判得轻、判得快;在家门口反抗的一方,羁押近三年、背负罪名。
张恒面对的是几十号人、防暴盾、橡胶棍。屈晓玲面对的是民警配合下的强制清表。
你反抗了,那就是“故意伤害”或“袭警”,不反抗,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家被铲平,地被征走。法治到底是保护弱者,还是在给暴力背书?
二问:当公权力错位,谁站在公民这一边?
屈晓玲案的判决说她是袭警。但公安部早就明文规定:民警不得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现场清表本身就是违法的,民警到场配合,这个执法行为“正常”吗?如果前提不合法,那村民的阻拦,到底是“袭警”,还是为了抵抗一场披着合法外衣的侵犯?
张恒案里更离谱,让死者的利益相关方、张恒的对立面,去指正并认定张恒犯罪的主要证据,而且凶器长矛尖端没检出人血,现场还有一把丢失的尖刀。死因不明、凶器不明,凭啥把人关了近三年?
第三问:“取保”和“免罚”,是谁在挽尊?
张恒是因为“羁押期限届满”才被放出来的。不是无罪,是关的不能再关了,先让你出来。屈晓玲是“袭警罪成立,免予刑事处罚”。不用坐牢,但你得背个罪名。
意思就是:我网开一面,违法的事实我认了,但错,不能全推给我。
这对吗?
违法强拆的组织者,判得轻;反抗拆迁的,羁押久。配合违规行动的警察,受保护;被违规征地逼到动手的村民,被定罪。
这已经触及到了底线。
法律不该看人下菜碟。
张恒等判决等了三年,屈晓玲上诉还在等答复。全社会都在等一个答案:法治的底线,到底守不守得住? http://t.cn/AX6BTyz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