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违体犯规致残不适用自甘风险# 肇事者被判赔21万】全国U11篮球联赛中,13岁小远上篮时被小虎从身后冲撞倒地,经诊断构成十级伤残。小远父母起诉索赔25万元,被告则援引“自甘风险”原则,提出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
为此,原告小远父母请国家级篮球裁判出庭,指出该冲撞属“违体犯规”。小远父母进一步强调,自甘风险原则并不等于一切碰撞都不用负责。如果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能免除责任。
法院认定,小虎作为专业训练球员,对背后冲撞的高度危险性有明确认知,存在重大过失,不适用自甘风险免责条款。赛事方已尽保障义务,无需担责。一审判决小虎父母赔偿21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法官提醒:自甘风险不保护恶意或重大过失犯规,运动员应尊重规则、杜绝危险动作。@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X6rvS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