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想作为一名普通女性网友,尝试讨论几个这几天让我反复思考的问题,以及这一场引导下的网暴狂欢可能带来的更深层的社会影响。
一、性别刻板化情绪表达
我看到一个打着“女权主义”名头的知名自媒体提出如下观点:”女性敏感点没关系,男性敏感就是巨婴“,我觉得这反而是对女性主义的误读和背刺。
在诸多女性主义理论(如bell hooks / Judith Butler的讨论)中,都指出父权制对情感表达进行了性别化规训:“脆弱”“敏感”“情绪化”并不是女性天生的本质,而是被社会结构不断建构出来的结果;而性别本身也更接近一种被重复实践的社会机制。在这种结构中,一方面“女性化特质”被贬低,另一方面男性则被要求压抑情绪,以维持“强大、理性”等男性气质,从而被赋予更高的社会评价。
而性别平等,应当允许人人都拥有表达情绪和敏感的自由,这些不同的特质不应被性别标签化,也不应被分出高下。
王鹤棣作为男性公众人物能够公开表达不舒服,本可以成为一个更开放讨论情绪表达的契机,说明敏感/脆弱并非女性专属,而是人之为人的正常情感流动,而不应迅速被重新拉回到性别对立的框架中。
二、污名化“脆弱/敏感”
现在网络上不少人用“敏感肌”骂人,强化了“敏感=缺点”的价值判断,在我看来这一点并不成立。
我喜欢的学者Brené Brown说过,“vulnerability is the birthplace of love, belonging, joy, courage, empathy, and creativity”,即:正是那些愿意暴露脆弱、真实敞开自己的时刻,孕育了爱、归属感、快乐、勇气、共情与创造力。(有兴趣的人可以看看她的TED演讲The Power of Vulnerability)
而作为一名演员,敏感本身往往是一种重要能力。虽然在生活中可能会带来更多困扰(就像Brown说过,人无法选择性地麻木一种情绪,能感受到快乐也意味着能感受痛苦),但正是这些敏锐的感受力,才能演出让人共情的角色。
三、谁配当受害者
这场舆论的一个重要支撑点是,当事人确实感受到并表达了不适,可当他被塑造成一个“不完美的受害者”,他表达不适的正当性便被削弱,更被反过来指责你活该。这个套路听起来很耳熟吧,这正是“完美受害者”规训和“受害者有罪论”的交织。
我想到的一个比喻是,一位女性遭受xsr后站出来表达不适,却被质疑“你不是交过男朋友吗,你凭什么矫情,而且你干嘛穿这么少”。这和“你在其他完全不同的语境下曾经和他人有过类似互动,因此你现在没资格表达不适”是同一逻辑(暂且不论那些“不完美”的证据本身是否成立)。
如果这种有毒的标准被持续宣扬,我担心它很容易重新回到女性身上,以不同形式延续那种熟悉的结构性经验,也就是女性长期在表达自身经历时被要求先“证明自己值得被相信”的处境。
综上所述,我没有要谴责任何个人的意思,我认为更应该负责任的是平台方和媒体(yxh),通过强化冲突而非促进理解来获取流量,并放大了不当的叙事方式。至于这种叙事会带来怎样的长期影响,或许值得更多人一起思考。
发布于 英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