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姐姐身亡12岁孩子被叔侵占140万#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一夜之间没了父母、姐姐。亲叔叔站出来说当监护人,换作谁都觉得,血脉至亲好歹是个依靠。可谁能想到,这个看似雪中送炭的叔叔,从第一天盯上的就不是孩子的未来,而是那笔用一场家庭悲剧换来的钱。
一百五十万,是父母攒下的存款,是姐姐意外身故的保险赔付,是社会给这个孤儿最后的保障。叔叔把银行卡捏在手里,密码自己设,表面带孩子过日子,背地里从取现金到转账,一笔一笔往外掏。四年,掏走一百四十万。
这不是贪心,这是把亲侄子当成了提款机。
更让人心寒的是,孩子在叔叔眼皮底下过了四年,可能根本不知道父母留给他的钱早就被搬空了。他以为叔叔在养他,其实叔叔养他的每一分钱,都是他自己家的。甚至,他还可能因为叔叔的“收留”而心存感激。这哪里是监护?这是监守自盗,是把一个孩子最后那点保命钱都抢走。
有人说叔叔被判了四年半,罚五万,还得退赔剩下的钱,判得不轻了。可仔细想想:那四年里孩子吃的每顿饭、穿的每件衣服、交的每笔学费,本来就是他自己的钱。叔叔不过是从一百五十万里象征性地拨了一点出来,剩下的全揣进自己兜里。这不是挪用,是侵占,是在一个孤儿伤口上撒盐。
法院说得清楚:构成侵占罪,数额巨大,拒不退还,而且作为监护人侵占未成年人财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注意“拒不退还”——孩子或者别的亲属发现钱不对,找过他,他不给。不是一时糊涂,就是铁了心要吞这笔钱。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未成年人保护不只是学校、政府的事,更是身边每个成年人的事。亲情不能代替监督。孩子的财产不能全权交给一个人而不留痕迹,孩子的近况不能只靠监护人一面之词。村里、社区、学校,都要有眼睛盯着。
最可悲的是,这个孩子从此以后,可能不会再轻易相信任何亲人了。父母没了,姐姐没了,连本该最亲的叔叔都成了偷他钱的人。他以后看世界的方式,会带着多大的阴影,谁也说不准。
法律可以判叔叔的刑,可以责令退赔,但孩子心里那道被亲人划开的伤口,要多久才能愈合?监护权不是一张提款卡,是一份沉甸甸的托付。把别人的苦难当成发财的机会,不配做长辈,也不配得到原谅。四年半后叔叔能出来,可孩子心里的那个家,再也回不去了。 http://t.cn/AX6gp9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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