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L_闲杂人等
26-05-30 10:14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超话粉丝钻咖(李云霄超话)

#11岁女孩被32岁男子侵犯感染性病# 不能把标题改成32岁男子性侵11岁女孩致其性病吗?根据最高法和最高检出台的司法解释,未成年人未满14周岁,根本没有任何所谓的“性同意能力”。这个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使幼女感染淋病、梅毒等严重性病,这直接就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应当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罚幅度!请按最顶格的刑罚处置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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