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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30 15:33 微博认证:新浪新闻

【#榴莲仅退款买家死亡威胁或涉刑事犯罪#】据新京报,5月29日,河南濮阳曾遭买家恶意“仅退款”的榴莲商家程先生称,他已就此事起诉买家,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190元。4月28日,买家伪造图片申请仅退款,程先生跨省举证遭买家恶语相向。5月8日,买家被庆云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程先生称曾多次表态买家只需道歉,他即不再追究,至今未接到买家联络。近日程先生店铺后台接到大量威胁恐吓留言,程先生称已就此向警方报案并获立案。#榴莲仅退款事件商家已报警#

5月30日,@周兆成律师 谈河南濮阳商家“程大叔”在买家因恶意“仅退款”被行政拘留后,又遭死亡恐吓:

“这一事件再次明确:法治社会里,任何违法与暴力威胁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仅退款”不是薅羊毛的工具,死亡威胁更不是逃避责任的盾牌;商家合法维权的决心,是对黑恶行径最有力的回击。

一、死亡恐吓的法律定性

1. 行政违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发送恐吓信息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 刑事犯罪:若恐吓内容具体、情节恶劣(如明确威胁伤害生命、家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涉及敲诈勒索、故意杀人(预备)等罪名。

二、商家维权的法律支撑

1. 针对恶意“仅退款”买家:可依据《民法典》起诉,主张返还榴莲货款、赔偿维权开支(差旅费、律师费)及店铺商誉损失。

2. 针对死亡恐吓者:配合警方调查,提供威胁信息截图、平台记录等证据,要求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同时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3. 平台责任:平台需及时处置威胁信息,协助商家固定证据,若未尽到管理责任,可依据《电子商务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事件的警示意义

1. 消费者:维权需基于事实,虚构理由“仅退款”属于违法行为,切勿试探法律底线。

2. 商家:遭遇恶意维权和暴力威胁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坚决维权,绝不能向黑恶势力低头。

3. 社会公众:应支持合法维权行为,抵制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胁,共同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有序的社会秩序。

周兆成律师提醒:
190元的订单纠纷,最终演变成刑事立案的恶性事件,足以说明法治社会里“小事不小”。商家的每一次合法维权,都是在维护市场的诚信基石;法律对每一次暴力威胁的严惩,都是在捍卫社会的安全底线。希望本案能让更多人明白,无论是消费还是经营,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行事,任何逾越行为都将付出代价。”http://t.cn/AX6eNhE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