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Offer后辞职入职前岗位被取消#非常典型劳动领域的缔约过失责任,酒店发出《录用意向书》offer,后反悔取消岗位,在法律上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Offer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要约,劳动者接受后,双方就建立了信赖关系。酒店在俞女士辞职后突然取消录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应当赔偿俞女士的信赖利益损失。
1️⃣酒店赔偿一个月工资是否合理?
从司法实践看,法院认定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
1. 工资损失:劳动者辞职后失业期间的收入损失(一般1.5个月-3个月)
2. 直接损失:如体检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为入职产生的实际支出。
3. 机会损失:因辞职导致失去原工作的离职补偿金、社保断缴等。
2️⃣维权建议
1. 证据保全:保留《录用意向书》、微信聊天记录、辞职证明、原单位工资流水等
2. 以“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起诉,而非“劳动争议”(后者须先仲裁)
3. 赔偿主张:可主张2-3个月工资的损失赔偿,加上实际支出的交通费、体检费等
4. 诉讼时效:注意3年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