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权案件播报#
2026年5月29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龚俊先生与白**(微博用户“猫***页”,UID:271****211)名誉权纠纷案件二审宣判。
2023年5月至2025年1月期间,白**通过其注册、使用的微博账号“猫***页”持续公开发布针对龚俊先生的诽谤性质言论,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涉嫌严重侵犯龚俊先生的名誉权。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龚俊先生遂委请律师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6年1月21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本案中被告白**在其注册的微博账号发布的言论,主体指向性明显,案涉言论之用语、语气及上下文语境与被告白**答辩中所称的关注公众利益以及舆论监督的出发点显然不符,亦超出了对公众人物的合理监督。被告白**在未经核实亦无基本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发布案涉言论,构成对原告的诽谤。此外,被告白**作为拥有较大体量粉丝的微博博主,应知其言论可能造成的传播影响力,且从实际结果来看,相关博文亦达到432589人次的阅读量。案涉言论易引发不特定社会公众对原告的猜测和误解,进而降低原告的社会评价,故被告白**的行为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故此,一审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白**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龚俊出具内容经过法院审核确认的致歉声明,并将该致歉声明刊登于《人民法院报》,同时赔偿原告龚俊相应的精神抚慰金及维权成本。【详见(2025)陕0191民初16813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白**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6年5月29日,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2026)陕01民终5653号民事判决书】
本律师事务所受托再次提醒广大网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网络用户均应在法律框架内发布言论,切勿肆意发布不实信息,否则,将可能因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而引致己方法律责任的承担。
附:〔2026〕星权AJBB005号星权案件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