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确诊脑瘤没钱做手术遭拒赔#“手术才能赔”是时候手术了
深圳这一判决之所以引发热议,因为它戳破了一扇行业的“旋转门”:疾病明明已经确诊,治疗迫在眉睫,却因未实施合同规定的“实际手术”而遭拒赔,把医学标准和合同义务硬生生割裂开来。
重疾险的本意,是当被保险人罹患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时,提供及时的经济救助,而不是设置一道“程序关卡”。要求“必须实际手术”,在现实中往往造成荒诞局面:患者可能因身体承受不了手术、无力承担手术费而无法手术,反过来又因此被拒赔,陷入“没钱手术→无法理赔→更没钱手术”的死亡螺旋。这无疑与保险的保障功能背道而驰。
法院的判决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合同条款的解释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更不能利用格式条款加重弱势一方的负担。当合同约定与医疗实际、情理逻辑产生根本冲突时,司法机关有责任刺破条款的面纱,保护被保险人的合理期待。
这起个案的意义,不仅在于周某获得了应有的赔付和保费豁免,更在于它提醒整个保险行业:重疾险的条款设计必须与时俱进,更多地参考临床医学标准而非机械程序。比起“手术证明”,保险该守护的,永远是那个躺在病床上急需用钱的“人”。 http://t.cn/AX6kAPN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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