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5-30 21:50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鞠婧祎后援会 暂停待播项目支持#

接下来我要说的,粉丝估计不爱听,但我是真的纯普法,也给其他家一些提醒。

这事的逻辑是:一群人用组织化的方式,试图逼一个商业项目改合同。

而代价谁付?肯定不是后援会付,最终还是艺人本人。

那么,粉丝诉求本身违法吗?

不违法,但有前提。

要求剧方"用特效让鞠婧祎一人分饰原主+苏绿夏",本质上是一个创作意见表达,发帖、评论、私信反馈,都在言论自由的合理范畴内。

但我觉得,真正需要警惕的不是"提诉求",而是诉求的"执行方式"。

后援会联合职能站宣布暂停所有待播剧的数据支持、云包场及宣传,并以"拒绝危害女主权益"为由组织规模化行动,同时通过有组织渠道向剧方施压要求改拍摄方案。

这一步,我认为,已经不只是"表达意见",而是组织化抵制。

剧方跟其他演员签了约、定了档期、付了钱,粉丝的情绪,不能当解除合同的理由吧。

那么,粉丝的"原著魂穿"诉求站得住吗?

老实说,道德上可以理解,法律上也还是站不住。

原著作者/版权方将改编权授予剧方时,授权范围通常涵盖合理的影视化改动。

"魂穿"改"身穿",我认为属于创作选择,只要不构成歪曲篡改核心精神(即《著作权法》第10条意义上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侵害),剧方在合同框架内有决定权。

粉丝要的"同一张脸逆袭"是期待,不是法定权利。你可以不看、可以差评,但不能要求法律强制剧方按你的要求来拍。

不过话说回来,粉丝的诉求,肯定要被尊重和看见,不然最终拍出来之后,粉丝也抵制的话,伤害更大。

剧方也难保办啊……

前期按合同拍了三天,后期要面对粉丝的“追加要求”,改剧本要钱,重拍要命,不改又要挨骂。

但这也许正是影视行业的常态,改编永远伴随着争议。

还是等待正片出来的那一刻吧……我是没想到啥好办法。

#律师说法##万花世界原主换了一个人演#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