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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31 IU李知恩相关
给IU留恶意评论的网民,二审被判缓刑,刑罚加重:“毫无悔意”
因多次发布关于歌手IU(本名李知恩)的恶意评论而被起诉的一名网民,在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据韩国司法界31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抗诉9-2部(法官:皇甫承赫、郑惠媛、崔普媛)对被控侮辱罪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
同时,还下达了保护观察令和8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此前,A某因发布4条包含“骗子”“精神病”等针对IU的评论,并在与IU所属经纪公司相关的帖子下留言“是不是给法官行贿了”等内容,被检方起诉。
一审法院判处A某罚款300万韩元。
对此,A某提出上诉,主张:“我没有侮辱他人的意图或故意,而且评论内容并不足以降低受害人的社会评价,因此不构成侮辱罪。”
随后在二审中,因另一起因发布类似恶意评论而被起诉的案件被合并审理,刑量得以加重。A某在该案件的一审中也曾被判处300万韩元罚款。
二审法庭认为:“被告人在指称女性受害者时,使用了‘骗子’、‘精神病’等措辞”,“这属于侮辱行为,且可以认定其具有侮辱的故意。”
法庭还指出:“即使受害者是公众人物,这些措辞也已超越了社会常规所允许的限度。”
法庭进一步阐述了量刑理由:“被告人在上诉审中仍否认犯罪,毫无反省之意,也未获得受害者的原谅”,“并且重复实施同类犯罪行为,再犯风险相当高。”
不过,法庭补充表示,考虑到A某患有难治性癫痫,情绪调节存在困难,且已删除所发布的评论等因素,将其作为有利情节予以酌情考虑。
由于A某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韩联社 TheFact』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