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
26-05-31 18:19 微博认证:法治日报社官方微博

【#健康证标注女性私密信息为何越界了##健康证标注女性私密信息涉嫌违法#】近日,据媒体报道,深圳一市民陈某(化名)在深圳市南山区妇幼保健院办理托幼岗位健康证时遭遇乱象。陈某反映,其不仅被院方2次建议加做B超检查、建议住院手术,疑似遭遇过度医疗;更被将私密处检查细节、性生活史等隐私内容直接标注在入职健康证中。
院方回应称,体检规程依照深圳市现有标准,不存在过度医疗与违规收费问题;对于将隐私内容呈现在健康证中,该院承认此做法存在失误,未能考虑患者切身感受,存在泄露隐私等侵权风险。目前该院已完成健康证模板升级,删除证书中有关于妇科的内容,切实维护市民隐私的合法权益。
入职健康证上标注“性生活史”“女性私密”等相关隐私内容,医院此举是否涉嫌违法?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政律师表示,医院若未依法告知并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存在过度收集、公开标注隐私内容、未尽保密义务等行为,已涉嫌违法。如果还涉及医务人员泄露隐私或不当公开,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侵权赔偿责任。
对岗位适岗性而言,体检仅应收集与从事相应工作的健康禁忌或传染病排除等必要信息。健康与生理隐私属于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限于实现目的的最小范围,并应明示目的、方式、范围,征得个人同意,并就必要性及对权益影响作出告知。(全媒体记者 张博)视频自:http://t.cn/AX61t5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