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婚姻市场一直都是和房地产联动的。这里面有很多的现象,背后都联系着政策的变化。大家现在提到的结婚房产加名,其实是我国2011年由一批对房地产没什么概念的专家研究提出变成政策的。针对的就是离婚无钱可分的问题。
背景很简单,当时已经开始出现了夫妻结婚后迅速离婚的问题。年轻人手里没有钱,中国家庭主要的资产又是房地产,所以专家就提出房产加名这个方案,来把年轻人父母的钱绑定进入他们的婚姻,让离婚时的弱势方有钱可分。
在中国年轻人结婚离婚,分的主要不是他们的财产,而是他们父母的财产。
而把这个问题推到极致的,是我国各大城市的限购政策。限购政策就导致几乎所有的高房价大城市,年轻人进入之后,他们的家庭情况是父母手里有钱但没购房名额,孩子有购房名额但没钱。所以结婚就成了孩子用父母给的钱和自己的购房名额买房,离婚把父母的钱分给配偶。
随着网络一代开始做父母,他们也有了各种途径去了解子女婚姻的风险,财产意识也越来越强。而且这个时候我国几乎所有的城市都放开了房产限购,所以就就产生了一种很独特的,对我国社会冲击极大的购房模式。
父母直接用他们自己的钱,以自己的名义买房,给孩子做婚房。同时要求孩子拿出收入,以赡养父母或者给房屋租金的名义参与还贷。因为我国独生子女非常普遍,所以类似的做法在这些家庭内部没问题。
可对外就有问题了。离婚的时候,司法系统无法击穿父母子女的关系,通过婚姻去分这些中老年人的钱。全世界都没有地方说,你和一个人结婚了,离婚去分他父母钱的法律。
那怎么办呢?
其实我国研究过很多方案。这里面最著名,也最有意思的,是“打理房产分享房产增值”的司法判决。简单说,就是一般女方搬到男友(有相当案例没有领证)或者丈夫的房子之后,一般不会支付租金。所以当他们离婚或者分手的时候,法官就以女方“打理房产”导致房产增值为名,让男方给女方支付补偿金。性别倒转的案例暂时没有。
这个东西在逻辑上不通,因为房子估值是用比较法的。但是法院就那么判。后期不判了,是因为房价跌太猛,确实没有增值了。
那么你就发现问题了。目前的婚姻房产情况整体都比较极端。司法上讲的是“见面分一半”。离婚的时候,宣传的那些家务补偿这些东西全是假的,前提是要夫妻有钱可分,也就是他们的父母愿意拿出自己的财产来做转移支付。但是法律意识很强的民众,倒过来操作,不给钱给子女的同时,还把子女的积蓄拿过来变成自己的财产(房产),让司法系统无钱可分。
这种矛盾冲击暂时没有解决方案。拿到明面上给大家讨论,也是无能为力。所以类似社会问题一般就是当看不到的。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