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同学举报前曾有人求他不要曝光##耿同学称停更账号比退学损失大#
已经从商业模式、身份政治、法治伦理三个方面讲了些想法:http://t.cn/AXXwJFfa
还有一点也需要纳入整体框架中。
为什么打假人越来越“网红化”?技术和生产力的原因当然是主要基础,正式监督制度缺位也是个重要原因。
耿洪伟所揭露的案例、所有的问题论文,没有一篇是出自高校内部审查或主管部门的主动排查。那些图像雷同率高达83%、原始数据标准差趋近于零的明显反常论文,在既有的送审与评审环节中竟未触发任何预警。只有当民间力量完成证据链闭环后,相关单位才“临时组建联合调查组”。更深层的制度缺陷在于,我国学术监督体系政府的政策多而虚,专业学会与科研机构的自主规范少;学术不端的认定标准还不够科学和细致,与处罚措施之间缺乏明确的对应关系;跨主体协同机制不畅,联合惩戒难以落地。此外,举报奖励制度缺乏体系性,对举报人的保护与反报复机制仍较为薄弱。
这一点,和反腐败的开端很像。但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反腐败领域,很少出现网红化的专业反腐人?
这个区别,意味着网红化的打假人还有另一重极其重大的风险:他们一定会被利用。
耿洪伟能在短时间内掌握如此精准、高密度的“弹药”,背后离不开众多高校学者的暗中输送。这些匿名或半匿名的“线人”提供了问题论文的关键线索、数据异常的核心证据,甚至是学术圈内部不为人知的利益关系图谱。这本身并非坏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学术界自我净化的意愿。但是,线索提供者的动机是难辨甚至不可分辨的。既有出于捍卫学术诚信底线的正义者,也不乏借刀杀人的学术竞争者、心存私怨的昔日同僚,甚至试图通过打倒对手来获取资源和位置的投机者。一个身处体制之外、缺乏正式调查权限、更不可能调动组织资源对个人进行背景审查的打假人,几乎无法对这些线索进行全程精准甄别。
这使得打假人极易沦为学术江湖博弈的“白手套”。一旦所发布的内容存在失实哪怕只是部分失实、哪怕只是对证据的解读出现偏差,打假行为就会迅速从“正义监督”滑向“恶意抹黑”。即便打假人的初衷是整肃学术风气,只要其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名誉权,便难免陷入名誉侵权纠纷的被动境地。在当前法律框架下,打假人往往既不具备新闻媒体的法定调查权,也不享有职务行为的责任豁免,而是以个人身份独立承担全部民事乃至刑事法律风险。他们站在舆论的聚光灯下,却缺乏任何制度性的“防弹衣”。这正是“人格化”、网红化最脆弱也最危险之处。
公众需要具体的人来填补制度真空,需要可见的英雄来寄托正义渴望。打假人的“网红化”是症状,而非病因。“人格化”监督因其信息来源的不透明和动机甄别的不可控,注定是一把双刃剑,既可能刺破学术腐败的脓疮,也可能在信息不对称中沦为学术江湖私斗的工具,最终让打假人承担所极其惨重的代价。舆情似水,今朝载你上青云,明日覆汝入深渊。今天夸你最响的,明天踩你会最凶——我早看出来这逼不是好人。
思考到此只有思想收益,并无实际益处。我个人觉得,真正有益的思考,还是我前面说的,反腐过程中,也很依赖于群众举报,这些举报人的动机也各种各样,且绝大多数最终“有用”的线索都来自于被举报人的领导、下属、同僚、亲属、同学、情人等等。很少甚至没有“现实利益不相关”的网红式举报者,这一点,才是学术打假行为和看客们需要深入思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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