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未满14岁仍发生性关系获刑#【#未满14岁未成年被强奸宾馆判担责#,法院:宾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补充责任】6月1日 ,天津高院发布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九派新闻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例为:刘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王某,在明知王某为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带王某到某快捷宾馆发生关系。某法院少年审判庭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认定刘某犯判处有期徒刑。此后,王某以刘某、某快捷宾馆为被告提起本案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心理治疗费用等损失。法院依法调取刑事案卷中保存的某快捷宾馆监控视频,查明某快捷宾馆疏于履行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对王某查验身份证件,也未如实登记。法院认为,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侵权责任,住宿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刘某为直接侵害人,应当依法就王某遭受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某快捷宾馆作为住宿经营者,未依法对王某进行身份核实和住宿登记,也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犯罪嫌疑的情况,未尽到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法院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医疗费,某快捷宾馆承担补充责任。 http://t.cn/AXXwOvf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