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果在找法务工作的,我想跟你们说in-house招人真的毫无道理可言。我的好朋友最近拿到一个offer,是非常贵价的一个护肤品品牌。我好朋友从不用护肤品,打扮中性,是连护手霜润唇膏都不用的人。我有一次送了她护手霜还被她骂了一顿,我说你皮肤不干吗,她说她不会!这牌子大部分女生可能一听就知道,但是她连听都没听过。再之前她在某高奢珠宝干过一阵子,但她从来没够买过任何奢侈品,鞋子都破洞了还在穿[晕]这次她去面试的时候,甚至连人家的英文品牌名都拼错,因为她完全不接触!我嘲笑她的时候,她跟我说叫我放尊重,别以后还指望她给我内购。我心想你面上再说吧,没想到真的又给她闯进去了!我自己之前在香港面律所是一面一个准的,只要给我面试机会的我都拿到了offer,但是in-house我陆陆续续面了快一年。到最后我都不准备了,因为我发现准备根本没用,招人太玄乎了,也是这样面上的。所以我的忠告就三个字,放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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