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中的小砚台
26-06-01 12:09 微博认证:河南海搏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法律博主

#央视曝光劣质驱蚊产品#您花几十元给孩子买的“纯天然艾草防护喷雾”,很可能只是一瓶兑了香精的水,外加未标注的微毒农药。央视曝光乱象后,无数家长心惊——这些标着“妆字号”、避开“驱蚊”字样的产品,竟真把驱蚊酯偷偷藏在喷雾里,喷遍了宝宝全身。愤怒之余,我们更需要弄清,权益受损后该怎么较真、怎么赔。#小砚台的普法时间#

先说备案不清。您买到的那瓶“防护喷雾”,包装上只有化妆品备案,却大谈防蚊驱蚊,这本身就构成了隐瞒产品真实属性的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只要商家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相,您就可以主张“退一赔三”,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算。宣称“母婴可用”“无农药”却检出驱蚊酯,更是典型的虚假宣传,同样适用三倍赔偿。而且,驱蚊酯属于农药,必须标注毒性警示,微毒成分未明示即剥夺了您的知情权,一旦导致婴幼儿皮肤红肿过敏,除了退赔货款,还能依据《民法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并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律师说法#

花一二十元买来无效的“叮叮喷雾”也别自认倒霉。那种出厂价一块五、靠香精营造假象的产品,驱蚊率远低于国标,属不具备使用性能的劣质品。维权务必保留四类证据:购买记录与支付凭证、产品包装与液体实物、宣称“24小时长效”的广告截图,以及沟通记录。若条件允许,持样品送检取得驱蚊效果检测报告,就能坐实其质量不合格,要求退款并索赔。

更要看清合规边界。《农药管理条例》早已划定红线:只要产品明示或暗示驱蚊功能,就必须取得以WP/PD开头的农药登记证,并标明毒性。走化妆品备案、换个“防护喷雾”马甲来卖,本身就是违法。消费者可凭此向农业农村部门或12315举报,违规企业除了赔偿,还要面临行政处罚。

孩子的安全容不得半点含糊。面对乱象,不必忍气吞声,大胆较真、留证索赔,不仅是在为自己讨公道,更是在倒逼行业守住底线。 http://t.cn/AXXwgC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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