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6-01 13:14 微博认证:济南职业学院官方微博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济南职业学院##love济职##民法典##普法##济南职业学院[超话]# http://t.cn/Rp7kbx3 ​

发布于 山东